初二到高雄寶來石洞溫泉.途經大湖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上一篇照片是老四一家和婆婆.


初一和二哥(伯)一家和老四一家帶著婆婆到騰龍溫泉露營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老四一家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經常超過晚上11點睡覺的朋友一定要看喔!
看過的朋友再看一次喔∼建議身邊的人曬曬早晨與黃昏的陽光!

曬太陽有助提升肝功能

【台灣報導】據悉,一名二十一歲大四男學生因為熬夜打電玩,罹患猛爆性肝炎,居然在特殊陽光波長的治療下,配合均衡飲食,肝指數從一個月前三千二百單位降至六十單位,恢復正常,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專家建議,肝病患者、或是肝不好的人最好每天早晚出門曬曬太陽,眼! 睛直視晨光及夕陽的紅光,時間約十五至三十分鐘,整個人沈浸在舒服、不刺眼的紅光中,就能提高肝臟功能,並有助維護正常視力。

據了解,中醫藥研究新知學術研討會前天(十八日)上午在台北市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舉行,美國西雅圖自然療法醫科大學臨床指導教授潘念宗以「肝炎研究新知」為題,發表獨創的SS2006理論及臨床研究報告。

潘念宗指出,SS2006理論的兩個S就是指 sunrise (晨光)、sunset (夕陽),研究發現,這兩個時段的陽光波長在三千至九千LUX之間,每天早晚各暴露十五至三十分鐘,就能讓體內粒腺體產生能量,有助於提升肝功能。

因為長期熬夜、打電動,一名二十一歲男大學生罹患了自毀性猛爆性肝炎,肝功能指數從原本的四十飆高至三千二百,整個人陷入昏迷狀態,送醫急救。

潘念宗表示,血液篩檢結果發現,年輕人的肝炎並非病毒或酒精引起,而是免疫系統出問題,在與家長討論之後,決定採用晨光夕陽療法,並配合均衡飲食。

由於身體虛弱,這名病人無法至戶外接受紅光照射,因此,醫療人員以特殊儀器在病房內製造出相同波長、電場、紫外線等特定光線,病患則是每天接受四十分鐘至二小時不等的光療,沒想到,一個月後,肝指數竟奇蹟似地從三千二百降至六十。

潘念宗說,從中醫觀點來看,肝主目,如果對於肝臟功能有所助益,對於視力保健也會有一定的效果。美國太空總署早在二千年就開始運用晨光夕陽的紅光來治療帕森金氏症,並修補受損的視力,效果非常不錯。

潘念宗強調,凌晨一時至三時是肝經運行的時間,而一時至四時也是褪黑激素分泌最旺盛的時候,這個時候一定得好好睡覺,避免熬夜,以免傷及肝腎,甚至引發自體免疫性的猛爆性肝炎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腰疼:
  
  這可能是膀胱炎或者附件炎。應該到醫院驗血、驗尿,如果需要的話,可以做膀胱鏡檢查。這時要多喝水,忌辛辣、含香料的食物。要消炎和理療。如果用南瓜油或者檀香油泡澡效果會很好。
  
  2.易怒:
  
  因為一點兒瑣事就哭泣,或許這與你的性格不符。這就需要檢查甲狀腺,中樞神經系統對甲狀腺激素失調最敏感。初期症狀:容易激動、脾氣暴躁、愛哭、失眠、胃口雖好但卻日漸消瘦,而且月經紊亂。
  
  3.經常頭暈:
  
  應該檢查血壓。任何年齡段的人都可能患低血壓,女性通常在35-40歲時出現。要調整飲食,選擇一些對自己有益處的體育運動,比如游泳等。 
  
  4.早上起來眼睛下面微腫、出現黑眼圈:
  
  這很可能是長期疲勞的結果。如果水腫經常出現,那就要檢查一下腎了。據統計,女性患腎結石的概率是男性的1.5倍。
  
  5.晚上腿腫,變得沒有知覺:
  
  這是慢性靜脈衰竭的症狀。需要多吃生的蔬菜,它們含有可以加固靜脈壁的纖維。每天可做幾遍腿部保健操。
  
  6.手腳經常抽筋:
  
  這可能是缺鈣和維生素D。它們決定骨骼的硬度和肌肉的收縮。要多吃些奶製品、肝臟、海鮮。
  
  7.比往常多汗:
  
  這可能是血管植物神經錯位。如果普通的鎮靜劑不起作用的話,就要去看醫生了。
  
  8.體重變化、經常口渴和想上廁所:
  
  這些症狀有點像糖尿病,有必要去做血糖檢查。如果檢查結果還算正常,就不要再吃甜食和油膩的食物了。
  
  9.大量脫髮:
  
  分散性脫髮(頭髮從頭部各處脫落),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患此病。頭髮大量脫落的原因可能是由於心理壓力、未治愈的感染或不正確的飲食。也可能是某些疾病或先天性疾病所致,皮脂腺分泌過多或皮脂腺分泌性質改變都可引起脫髮。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人世間有一個情字,就注定了有很多人會為情所傷。
感情這東西的確是很傷人的,因為,它的敏感與細緻,愛到極至,就是毫無保留,即使是對自身的防禦。

有人說,感情向來都是一個雙面的刃,即可傷害別人也可以傷害自己,它可以有光華耀眼的美麗,也會有讓人錐心刺骨的痛楚。
其實,每個人都知道,一個值得愛的人,並不是很容易找到的,有時候即使是花費一輩子。

尋找這個人是很辛苦的,會有煩惱、會有憂愁 ,會有彷徨、會有失落,彼此能夠遇見已經很難得,但千萬不要讓自己和對方受傷。
感情的傷口是很難癒合的,即使是癒合了,也會留下一個大大的疤,在過後的漫長歲月裏,只要有個陰雨斜風,都會隱隱做痛。

一個真正有愛的男人,是不會讓一個女人受傷的,不管這個女人是不是他的最愛,但並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一樣的善良。
其實,對一個好男人來說,不要輕易讓一個女人受傷的理由有很多,最重要的還是你自己的把握。
如果她是你的最愛,傷害她還不如傷害自己,更何況愛一個人不就是要她能獲得幸福呢?
如果,你不愛她,如果你不會輕易接受,但一定不要輕易讓她受傷。

其實對一個女人來說,真的很不容易了,不管是愛別人,還是被別人愛,都同樣是進退兩難。
所愛的人又不一定愛她,而愛她的人又不一定會是她所能愛的,追求一個所愛的人和拒絕一個自己所不愛的人的追求,做一個人女人做起來都要比男人要難。

感情這東西最難的,不在於是不是兩個人真的就愛了,難於愛的維持與持久,因為人生總不是只有一天好走。
生活畢竟是現實的,人要經歷這樣那樣的考驗,不單單是一句我愛你就解能了一些的問題。
人生中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要有足夠的耐心去面對。

人就是這樣的,總要經歷一些事情,才會明白一些道理,而很多變化就在經歷中發生了。
無論人生的變化會有多大,
無論這個變化對你有多大的影響,
作為一個男人都要記住這樣的一句話:
不要輕易讓一個女人受傷!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男人追求女人的目的在於『確定關係』而通常在追求的過程中男人是將女人放在第一位,也會表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以求芳心但只要關係穩定,追求的活動就會減緩,甚至停止,頓時從高峰跌到谷底。
(男人的浪漫始於一見鍾情,止於互訂終身。)

女人願意接受男人的追求.......是因為「感覺」很好,而唯有持續好的感覺,女人才可能決定關係。
一旦好的感覺不再......關係也就不再了。(女人的忠貞始於互訂終身,止於心灰意冷。)
所以女人只要讓男人面子上掛得住,一切好談.....男人只要讓女人感覺窩心,也會既往不咎的....男人視婚姻為接受義務、女人視婚姻為讓予權利....男人決定結婚,意味著從今以後將照顧她一輩子.....

男人的危機意識來自於「關係」動搖,這是為什麼男人的最忌諱的是女人的背叛「關係」,一旦他認為被戴上綠帽,嫉妒的怒火會讓他失去平日的理智,學歷高低者皆然。
女人的危機意識來自於「地位」降低這是為什麼女人最在意的是自己不是另一半的「最愛」一旦她認為有別人比她更值得老公的注意與關心再文靜的小女人也會有驚人之舉的...

女人決定結婚.....則意味著將打開心門之鑰只交給那個男人,只接受他的感情。(但如果拿了鑰匙卻不開門,鑰匙就會收回來)
男人用忠心不二來表達愛,用供養來延續關係。
女人是以為愛犧牲來表達愛,靠的是感動來灌溉感覺。
男人的敏感度早在結婚當天就殘障了,非他感到有危機才會再度復活,而女人要的只是被捧在手心上疼愛的感覺,不是真要男人捨棄江山,男人何必吝於甜言蜜語呢

男人的溝通靠「說」、女人的溝通靠「感受」。
男人認為有不滿就要說出來,對方才能知道,不必猜來猜去;而如果不把不滿說出來!對方便無從改善,所以表達不滿是為了點醒對方、解決問題,是一種善意溝通的橋樑。
女人是不習慣有什麼不滿就發洩出來的,往往為了不想破壞感覺與關係,多半會先採容忍的態度。
女人也不習慣用言語來表達情緒的,女人認為如果男人真的在乎,就不會一點都查覺不出女人的不滿情緒,即使沒說出來也該知道;但如果男人不夠用心,說出來有可能就有危機男人要先溝通,才會有好的感覺。。
女人要先有好的感覺,才願意溝通,夫妻溝通最大的障礙在於語言不同,又不肯屈就對方的語言,結果是連溝通的意願也沒有了。

男人常把女人的抱怨當「故障報修」來排除,女人則常把男人的抱怨當「移情別戀」來象徵。
男人總把女人的抱怨當作是對自己缺點的不滿,以為只要將這些缺點改掉,就可以解決問題,關係也就可不受影響。
女人常把男人的抱怨當作是「不再愛我」的象徵,然後便開始懷疑是否「媚力不再」,或懷疑對方是否有了新歡,難怪有許多女人相信~~只要抓住男人的胃就可抓住男人?
整容或是花上數十萬元去美容中心,以挽回男人的注意。

男人的無知在於以為行為的改正可以挽回女人受創的感覺,其實撫平傷口最有效的方法是創造一個甜蜜的感動,而不是誓言下不為例,而女人的天真在於以為把自己打扮得像個野花就可以讓男人不會去摘野花,其實有時男人的喜新厭舊不是真得想另起爐灶,而是想證明自己還有人要....

此時,越是一哭二鬧,反而適得其反,男人和女人天生在感情世界的行為模式就是不同的.....
當男人在婚後將熱情冷卻、由浪漫轉為理性生活的同時,女人卻才開始打開心門準備享受浪漫,除非這輩子你都不再相信婚姻,否則與其去等待上帝會帶給你奇蹟,還不如學會認識男人(女人)與真正的溝通方法吧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上午最後一節課是歷史課,老師在課堂上講得興致勃勃。

一個外號叫三毛的同學卻趴在課桌上呼呼大睡,老師十分生氣,就把三毛叫了起來。

老師問:你說,王安石和歐陽修有什麼共同點?

三毛脫口而出:他們都是宋朝人。

老師接著問:那你說說,他們和唐太宗、諸葛亮有什麼共同點?

三毛愣了愣,答道:他們都是古代人。

課堂上一陣大笑,老師將錯就錯,乾脆當個遊戲玩下去,也算活躍課堂氣氛。

於是他問道:那他們和孫中山、魯迅有共同點嗎?

三毛想了想,說:他們都是男人。

老師接著又問:如果加上李清照、慈禧呢?

三毛急了:他、他們都是中國人。

老師笑了笑,問道:你再說說,拿破崙和凱撒有什麼共同點?

三毛答:他們都當過皇帝。

老師問:他們和達爾文、希特勒有什麼共同點?

三毛答到這時已經摸到竅門了,他得意地回答:他們都是外國人。

老師又緊逼了一句:那他們和我前面提到的這些人有什麼共同點呢?

三毛一竿子捅到底:他們都是人。

老師又問:據我所知,這些人中諸葛亮養過雞,慈禧、凱撒還養過狗,把這些動物都算上,

他們和它們有共同點嗎?

老師這麼一問,三毛的頭上開始冒汗了:這個……這個…… 他們和它們都死了。

嗯,的確都死了。老師點了點頭。

三毛腿一軟,坐了下來,心想,這下問題該到頭了吧?

不料老師又說:你站起來,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假如現在他們和它們都還活著,能找出共同點嗎?

三毛傻眼了,他想了足足有三分鐘,才哭喪著臉說:

『如果不算時差的話,他們和它們都應該吃午飯了!』。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五歲的荳芽在學校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 Tiffany,據她說她們每天一起玩、 一起吃飯,當然也會吵架。

她會把心愛的貼紙帶去學校送給她的好朋友,可是她也跟我說:「如果她惹我生氣,我就把貼紙要回來......」

我很想跟荳芽說,朋友不是這樣的。朋友是.......「真正的朋友是什麼?」荳芽問我。

我不擅說那些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的大道理,卻愛說故事。所以我告訴荳芽一個高個子跟一個矮個子做朋友的故事......



有一個高個子和一個矮個子是朋友。

他們一個因為太高、一個因為太矮,跟一般正常人都不太一樣,他們不只不被人了解,連基本的讀書、前程發展都有問題。

於是,兩家人做了一個決定,讓高個子與矮個子到世界各地走走看看。 「盡力闖出一片天吧!」他們的爸媽這樣說。

剛開始,兩個人對世界及對方都沒興趣,比較在意的倒是自己的茫然及自尊、 孤寂。 所以,兩個人都說:「我想,我們應該不算是朋友吧!」

高個子從不低下頭來,因為他覺得這樣有失身分。 矮個子從不仰頭向上望,因為他對上面的世界一點興趣也沒有。

兩人不看彼此一眼,轉身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命運總愛擺布人。

高個子和矮個子總是不斷遇見,他們一起經歷成功、失落,互相成就對方也妒忌對方,既合作又競爭,是朋友, 有時也可以說是敵人。

一直到故事最終,在生死的緊要關頭,高個子跟矮個子還是碰在一起了。

書裡面的故事是這麼寫的-- 他們天南地北聊著兩人的計畫,忘卻曾有的爭吵。

漸漸地,他們再也不知道,兩人之中,誰是高個子,誰又是矮個子了......



「真正的朋友是---妳跟她一起經歷了很多很多事,妳有時喜歡她、有時也會生氣她,不管發生過多少好事壞事,妳還是覺得她是妳的朋友,她也認定妳是她的朋友。 」 我這樣跟荳芽解釋。

不過,我知道五歲的她是很難體會的,一定要經過很多年吧..... 但是荳芽說:「我知道!乾媽就是妳真正的好朋友.....」 哈哈!原來她比媽媽聰明,不一定要經過很多年才會懂呢!



是的。我有一個這樣的朋友-- 她跟我在個性、外表、生活經驗及經歷都不一樣。

我住繁華的台北;她住純樸的台東。 我一直在職場上衝鋒陷陣;她一輩子沒上過一天班。

我日日忙碌於公事家事;她卻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悠閒生活。 我有二個女兒;她早已打定主意獨身。

這樣截然不同的兩個人,我們卻可以幾年不見、見面也不一定多話的結為莫逆。

比較特別的是我跟她每天通 email,不見面仍清楚對方的每天生活脈動,我們還把彼此的 mail 一一存檔,三不五時開起檔案來讀讀,思索彼此的成長軌跡及種種過往的趣事。



我把這些 email 當成激勵自己勇敢面對生活挑戰的養分,因為我們在每一封 mail 裡都寫了很多自己最真實的感覺及給對方的鼓勵,甚至是安慰。

她是我的「後台」。 我每天在城市裡粉墨登場,扮演各式角色。回到後台,可以輕鬆自在的卸了妝,想哭便哭、得意就笑,絲毫不必掩飾。

對她,我不必講一些連自己都不相信的泛道德言論、不擔心出醜、 不介意自己不完美。 只要作回真正的我。

我生第二個女兒蝴蝶時,一向不愛出門的她不遠千里來醫院陪伴我。我因為剖腹產而行動不便的那幾天,她時時刻刻陪著我。

安慰我因疼痛或擔憂而不穩定的情緒,毫不忌諱的替我擦身體、 清理惡露。

鼓勵一直自詡堅強所以不擅面對自己軟弱時的我,陪我說話,度過醫院裡漫漫清冷無聊的夜...... 如果我們際遇互換,相信我,我也會這樣待她。



我們總是笑說要把我兩個女兒養得美麗動人,將來去拐別人家兩個優秀的兒子回來替我們點菜、開車接送享樂、孝敬我們養老......

這樣的友情,會是一輩子的。我們都這樣認定著。 我一直很滿足這一生中碰到這樣知心的朋友。

每個人生來都寂寞,除非你願意說出心裡真正的感受,否則即使在別人面前剝光衣服、被人拿刀開腸剖肚,誰也還是看不透誰的。

如果再加上一些沒必要的自尊啦、面子啦、心機等等的因素,唉,人與人要交心真是何其難呀!

所以,我很珍惜我那個朋友。 人生中的很多際遇,不是我們自己可以選擇的。

何時可以遇見值得交心的人? 嗯......那跟中樂透彩一樣難料。

如果,幸運的遇見了,請敞開心,交個朋友吧!彼此作個伴囉!在人生的路上......

高個子和矮個子,兩個截然不同的生命體,如何在尋找自我的旅程中,體驗生活、學會包容及熱愛自己? 細讀這個故事,你將得到新的領會。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從前有這樣的一個愛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兩個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說瘋話,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雙無神的眼睛看著男的,笑,傻笑。

   兩個人本來不認識,他們一個天南,一個地北。家裏人嫌他們傻,都拋棄了她們,任他們四處流浪。男的從南往北走,女的從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並不傻,而是因為在工地上幹建築的時候被磚砸中了頭,從那以後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學的時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卻被一個有錢人給頂替了,從那以後女的就不再說話,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後來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長的時間,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變的骯髒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腳指頭。女的身上那身紅衣服已經變成了灰色,散亂的頭髮上還有幾根枯黃的雜草,但是臉還是白的,出奇的白,手裏拿著一個礦泉水瓶,沖著路人們傻笑。兩個人是在一個黃昏相遇的,他們共同發現了垃圾桶裏的那塊發了黴的麵包,一同身手去抓那個麵包,兩個人的頭碰到了一起,男的沖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沖男的傻笑。男的還是勝利了,他搶到了麵包,張開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沒有動,只是傻傻地看著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沒有一點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嚨裏不停的咽著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麵包,開始看著女的,傻傻地盯著,兩個傻子就這樣看著,男的沒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麵包給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麵包給了女的,女的也抱著那剩下的半塊幹麵包啃了起來。男的轉身走了,沒有回頭,當他回到自己睡覺的那個廢廠房的時候,轉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著他,一直跟到了這裏,女的還是沖男的傻笑,她們不說一句話,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覺的時候,男的感覺身上很溫暖,從來沒有過的,女的一直摟著男的,女的睡覺時候很死,睡覺的樣子真的不像個傻子。

   兩個傻子就這樣住到了一起,白天兩個人一起去大街上揀東西填飽肚子,晚上就一起回來睡覺,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揀了一個戒指,生了綠鏽的戒指,男的給女的帶上了,女的一直沖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厲害,女的的笑聲撕裂了整個安靜的夜。後來笑出了淚,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摟著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無動於衷,臉上依然是沒有表情。

   後來女的病了,從來沒生過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嚴重,早晨她沒有起來陪男的一起去揀吃的,沒有沖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來了,手裏拿著一瓶新的礦泉水和一個新的麵包,他是回來看女的的,男的臉上掛了傷,手指頭也青了,鼻子下面還有兩道血痕。男的是在搶麵包和礦泉水的時候被小攤的老闆打的。女的閉著眼睛,還是沒有像往常一樣沖男的傻笑。男的把麵包送到女的嘴邊,女的沒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發著高燒,已經昏迷了,男的臉上頭一次有了表情,慌亂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見一身穿綠警服的人就哭了起來,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裏喊著: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綠軍裝一腳踹開了男的,罵道:滾一邊去,瘋子,我他媽真倒楣,出門這麼不順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

   綠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幾腳,男的撒了手,綠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從地上爬起來,臉上的淚已經幹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沒人注意他們,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幾眼,然後繼續趕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邊上,無助的看著行人。女的呼吸已經很微弱了,傻子從路邊揀了一個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著鋒利的尖,露著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髒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噴了傻子一臉,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殺人了,你們看我殺人了……”救護車終於來了,女的被抬走了,圍觀的人們唾棄著男的,罵著男的,然後都散去了。女的最終還是死了,失血過多,女的在醫院還沒呆上一個小時就被抬進了停屍間,女人走的時候臉上的表情是笑著的,手指上還戴著那長滿銅銹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長好長時間,女的再也沒有回來,沒有回來沖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樣痛快,整個夜晚都被男的的哭聲掩蓋了,然而誰也沒有注意到這哭聲。

   還是在那個他們相遇的那個垃圾桶旁邊,人們發現了男的的屍體,男的臉上的笑容已經僵住了,懷裏抱著一個發了黴的麵包和一個沒有開瓶的礦泉水......

春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